August 24, 2007
因为房价在涨, 这几年中一直听到“炒房”这个词, 从个人“炒”到集体“炒”, 还有专门的“炒房团”。 总觉得“炒房”是先自己买房, 然后再把房子卖出去赚钱。 但今天看到一篇报道后发现我自己实在是善良了, 善良的该被时代淘汰了。 “炒房”根本不是在炒房子, 而是在炒银行。 不明白? 看看下面这段话就明白了。
王彬说,2002年初,温州人开始进沪买房,形成了第一拨热潮,并相互联手炒作。比如甲和乙两人同时炒房,分别购买一套100万的房子。按照规定,两人分别需首付30万,贷款70万。办好按揭或拿到现房后,找一家熟识的中介分别以150万的价格将房子转手给对方。此时,甲和乙分别需为新买的房子向对方首付30%即45万,贷款七成即105万。由于甲、乙两人对敲炒房,所以彼此的首付都不用交,剩余的105万元贷款通过银行贷款变现,即可获利5万元。循环多次,或者同时炒多套房子便可赚到上百万的钱。“这里面承担风险最多的还是银行,但却让许多人有了效仿的冲动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