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ctober 19, 2006
工作要做, 朋友也要做。 那办事究竟是公事公办好? 还是私下沟通交流好? 是不是要做朋友就要私下沟通, 如果要公事公办就做不成朋友, 以后就是你为难我, 我为难你?
今天在工作中碰到问题, 邮件群发的人员广泛了些, 当事人就觉得是把事态扩大化了, 就感觉他被三堂会审了。 就对此提出了问题要私下沟通, 而不要涉及那么广泛的人员群发。 其实话是这么说, 很多事情可以通过私下沟通解决, 但私下沟通在工作中是被允许的吗? 是公司的一个相应的流程吗? 显然不是! 那又怎么可以私下沟通来解决呢? 其实我们寻求的是一种事情解决的途径, 既然事情解决的途径不能允许我们通过私下沟通, 那我们除了公事公办又有什么办法呢?


